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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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2020)皖1524民初109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三、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86.5元,由***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51元,减半收取225.5元,由上诉人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承担112.7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