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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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7)陕0102民初6364号民事裁定书对西安市莲湖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幢XX单元XX室房屋的查封。

二、停止对西安市莲湖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幢XX单元XX室房屋相关执行措施。

案件受理费10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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