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2018年4月就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粥系列、植物蛋白系列、果汁系列、水系列、雀巢产品系列”英德市、阳山县、新丰县区域共同代理的口头合伙协议;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23.6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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