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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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3048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利息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本款项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018元,减半收取150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