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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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淄博雍大陶瓷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 淄博国誉陶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扣留被执行人淄博国誉陶瓷有限公司、淄博雍大陶瓷有限公司建陶企业拆迁奖励补偿金各200万元。 二、提取被执行人淄博国誉陶瓷有限公司、淄博雍大陶瓷有限公司建陶企业拆迁奖励补偿金各200万元到淄川区人民法院账户(收款单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账号:373899991010003113242,开户行:交通银行淄博淄川吉祥路支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