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筑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305民初4014号 原告:四川筑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肖丽,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住***。 原告四川筑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立案。原告四川筑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的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四川筑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何恒飞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黄佳华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