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菏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扩容供电有限公司 山东菏泽菏能科技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扩容供电有限公司、山东菏泽菏能科技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万元或相当价值的其他财产。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车辆查封期限为二年、土地及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天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负。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