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修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被执行人徐占峰在中国银行焦作人民路支行257249672265CNY0账户的存款10285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二、划拨被执行人徐占峰在工行河南省焦作解放路支行17×××57账户的存款3666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三、划拨被执行人徐占峰在工行湖南省衡阳耒阳市支行19×××58账户的存款36056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