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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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福建省莆田市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C201500614)合法有效;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360.1元,减半收取计5180.05元,由福建省莆田市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