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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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梅州铁诚勇佳汽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080.3元,减半已收取540.15元(原告已预交),依法退回原告***;管辖权异议申请费100元(被告已交纳),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