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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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嘉荫县润鑫农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2015)嘉民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嘉荫县润鑫公司农资有限公司种子款3745800元; 三、驳回一审原告嘉荫县润鑫农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8954元,由***负担33244元、嘉荫县润鑫农资有限公司负担57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118元,由***负担33408元、嘉荫县润鑫农资有限公司负担57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