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沈丘县正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安微瑞安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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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瑞安建筑有限公司 沈丘县正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丘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624执239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沈丘县正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安微瑞安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豫1624民初182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安微瑞安建筑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沈丘县正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向本院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微瑞安建筑有限公司已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2020)豫1624民初182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沈丘县正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沈丘县人民法院(2020)豫1624民初182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