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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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给原告赔偿91394.4元;

二、由被告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原告赔偿89394.4元;

三、由被告高安市星级物流有限公司给原告赔偿2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承担2450元,被告***承担1225元,被告***承担1225元。

财产保全费3520元,由原告承担1760元,被告***承担17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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