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安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麓山营销服务部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吉首安达汽车民运有限公司永顺县猛洞河分公司 吉首市晨骄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 高安市星级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给原告赔偿91394.4元; 二、由被告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原告赔偿89394.4元; 三、由被告高安市星级物流有限公司给原告赔偿2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承担2450元,被告***承担1225元,被告***承担1225元。 财产保全费3520元,由原告承担1760元,被告***承担17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