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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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廊坊彩虹颜料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原告廊坊彩虹颜料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6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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