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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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 开平市亿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开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783民初2034号 原告: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范斌,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笑蓉,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淑君,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开平市亿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某1。 原告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开平市亿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9日立案。原告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何芳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关秀洁 书记员刘素珍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