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对***名下的坐落于衡阳市蒸湘区凤凰中路9号高星明居1号楼812室房屋(衡房权证蒸湘区字第08147619号)的查封;

二、终结(2019)衡仲裁字第248号裁决书的执行。

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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