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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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 新沂市温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之间形成的关于新沂市温州商城B区7幢2单元604室房屋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偿新沂市温州商城B区7幢2单元604室房屋按揭贷款本息及其费用(具体以实际清偿之日产生的费用为准); 三、***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应于上述第一项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新沂市温州商城B区7幢2单元604室房屋的抵押权注销手续; 三、***应于上述第三项抵押权注销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新沂市温州商城B区7幢2单元604室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32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31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