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仪征市枣林湾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1081民撤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丰县,现住仪征市。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仪征市枣林湾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卫国,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仪征市枣林湾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朱建

人民陪审员王广兵

人民陪审员曹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糜萍

书记员李萍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