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一法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2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行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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