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马特金属管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冀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河北马特金属管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内蒙古冀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23元,减半收取计1212元,诉前财产保全费1020元,共计2232元,由原告河北马特金属管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1-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