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民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300000元劳务费。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90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3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3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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