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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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雄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法院 | 剑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四川雄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应领取的剑阁县西山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款160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