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营天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威轼创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江苏金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江苏金洋机械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140000元。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未按期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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