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比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肇庆市高要区明德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宝阳干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确认纠纷
法院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本院于2018年6月7日查封并存放在高要区明德石英材料有限公司内的一套转筒烘干机和三台智能色选机属于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15672元,由被告高要区蚬岗镇信辉五金加工制品厂、高要区明德石英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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