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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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000及利息(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8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46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