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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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海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山东海迈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540000.00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