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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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和***在2016年2月3日签订的《安置房转让协议书》有效。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坐落于无锡市惠山区的房屋不动产登记,***在办妥不动产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助***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名下,相应税费均由***负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5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合计3270元,由***负担。该款已由***预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该款直接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