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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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2222民初2547号 吴七月、花拉: 吴七月申请执行花拉的合同纠纷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2民初301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花拉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吴七月于2020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花拉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认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2民初301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吴七月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2民初3018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吴秀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萨其拉图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