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祁东县川祁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债权转让款47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本案受理费8,350元(已预交),减半收取计4,175元,由被告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