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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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322民初599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晶鑫,江苏光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3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朱元勋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徐小虎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