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拍卖扣押船舶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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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
法院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拍卖被申请人***的房屋佳木斯市前进区桥南社区的佳房权证前房权证前字第**筑面积67平方米)和佳房权证前字房权证前字第**面积60平方米)。 申请人***就变价后所得的价款在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23万元为基数,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自2020年4月15日起给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1583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