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嫩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嫩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黑1121执恢121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性,****年*月*日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本案现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0)黑1121执恢121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姚树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  冯 刚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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