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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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富源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2019)川1524民初65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宜宾富源发电设备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9591元、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1339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