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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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复议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