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荷华明城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1民初12678号 原告:北京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邓懿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静怡,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静,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被告:北京荷华明城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国泉。 原告北京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荷华明城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北京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北京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国平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张兴祝 书记员许可然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