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维宝诺包装分公司 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恒捷塑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维宝诺包装分公司、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754246.53元或同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4291元,由秦皇岛市恒捷塑料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