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镇××号不动产。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交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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