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8民抗9号

抗诉机关: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满族,现住镇赉县。

原审原告***因与原审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2019)吉0821民再8号民事裁定,向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申诉。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白检民监[2020]22080000013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周文君

审判员苏波

审判员葛浩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阔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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