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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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龙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3130执458号 郭善宏、何金莲: 郭善宏申请执行与何金莲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5344.17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本案执行费本院依法予以免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