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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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海南易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某支付拖欠的材料款6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1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2020年7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付)。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之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3元,由被告海南易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