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宝鸡润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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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80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预交上诉费2807元,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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