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千石山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山东维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12执保2438号

申请保全人:济南千石山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东维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孙传江

申请人济南千石山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维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孙传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财保796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11月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冻结被申请人山东维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孙传江名下的银行存款。

以上保全措施详见保全结果通知书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财保796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栾绍卓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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