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沈阳友邦百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原告沈阳友邦百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偿款3513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友邦百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偿款利息(自2019年6月16日起以498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0日起以627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自2019年9月13日起以79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6日起以4502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5日起以7427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3日起以405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沈阳友邦百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9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依法交纳上诉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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