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
绍兴方向纺织品有限公司
湖州巨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8)浙0502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绍兴方向纺织品有限公司向上诉人湖州巨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8284.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三、被上诉人绍兴方向纺织品有限公司向上诉人湖州巨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以148284.7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付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付利息),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四、驳回上诉人湖州巨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394元,减半收取1697元,由被上诉人绍兴方向纺织品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94元,由被上诉人绍兴方向纺织品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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