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绍兴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旺洋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绍兴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应支付给绍兴柯桥旺洋

贸易有限公司货款92240元及该款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

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

4十日内付清;

二、***对绍兴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绍兴

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追偿。

如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06元,减半收取1053元,财产保全申请

费970元,合计2023元,由绍兴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

***负担,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

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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