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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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沐合汇建材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120万元的财产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徐州沐合汇建材有限公司已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