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复议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