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医美吉化妆品有限公司 陕西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陕西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代垫费、退货产生的应退回库存款2692993.01元及利息(利息以2692993.0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5月20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的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对被告陕西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被告陕西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吉林医美吉化妆品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16700元; 四、驳回原告陕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43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陕西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334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陕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