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运城市晋源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新绛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变更保全申请人***在山西新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泉支行的存款30000元,期限为一年。

二、解除对***驾驶的被申请人运城市晋源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号解放牌重型货车的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9-28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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