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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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东恒经贸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源支行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东恒经贸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富源县支行,账号为:25×××09号的账户款项1990620.35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